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防空警报试鸣规定》,为检验全省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定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每种防空警报的间隔时间为3分钟。请驻城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三日 转自:http://money.163.com/15/0914/09/B3FC6QB200253B0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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